交通事故赔偿谅解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发生在本市的一起交通事故达成以下赔偿谅解协议:
事故发生于2021年9月18日15时30分,位于本市A区B路与会展路交叉口。当事人甲驾驶一辆白色轿车沿A区B路行驶,行驶至交叉口时与从北向南行驶的一辆黑色SUV发生碰撞。经现场勘查,当事人甲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乙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谅解协议书 图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甲及当事人乙现场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当事人甲同意向当事人乙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对本次事故的赔偿。赔偿款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当事人乙指定的账户。
当事人乙同意接受当事人甲支付的赔偿款项,并放弃对当事人甲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当事人甲与当事人乙就本次事故达成赔偿协议,视为双方对本次事故的损失和责任已经充分沟通,不存在任何纠纷。今后如发生任何与本次事故相关的法律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当事人甲和当事人乙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甲(签名/盖章):
当事人乙(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2021年9月20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请法律工作者审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