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判决书
被告:XXX
原告:XXX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审理法院:XXX法院
案件事实
2022年2月18日,被告XXX驾驶着一辆白色轿车沿我国XX省XX市XX区XX路行驶,行驶过程中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原告XXX驾驶的小型SUV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经现场勘查,被告车辆前挡风玻璃及右侧车门处有明显划痕,原告车辆前保险杠、前雾灯及右侧面板处有损坏。
原告随后报警,并提供了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其车辆损失价值为XXX元。被告则承认事故发生,但坚称仅承担部分责任,认为原告车辆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因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交通事故扩大。”第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应当依法进行。”
判决结果
经审理查明,被告XXX在行驶过程中,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未能及时发现前方原告XXX行驶的车辆,导致双方发生碰撞。被告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判决书 图1
根据原告提供的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经审理认为,原告车辆损失价值为XXX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鉴于原告车辆存在过错,被告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下:
1. 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的60%,即XXX元乘以60%等于XXX元。
2. 被告不需要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被告XXX赔偿原告XXX元。
审判员签名
审判员:XXX
日期:2023年2月24日
判决日期
2023年2月24日
此致
XXX法院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