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处理某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事故概况
2021年9月18日,在A市B区某交叉路口,甲车(车牌号:A12345)与乙车(车牌号:B65432)发生碰撞,造成甲车前挡风玻璃及左侧面玻璃损坏。经现场勘查,确认甲车行驶过程中已采取安全措施,但乙车在行驶过程中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损害赔偿
1. 甲车前挡风玻璃及左侧面玻璃的损坏,经鉴定,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 由于乙车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乙车应承担赔偿责任。甲车因此遭受的损失,乙车应赔偿人民币10000元。
赔偿期限
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0000元。赔偿期限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协议效力
1.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的修改、补充,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
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书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A市B区。
交通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 图1
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2021年9月20日
以上仅为协议书稿,实际签订的协议书需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和协商结果进行签订。签订过程中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