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公正、权威的交通事故调解服务这一核心任务,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共处、保障人民乐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过全体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调处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了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有力地维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
案例背景
2021年10月,调委会接到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请求。事故发生在一个清晨,当事人张三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大道行驶,途中与从背后疾驰而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三的车辆前部严重损坏,张三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后,张三的家人与对方驾驶员李四及其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但双方在后续的索赔过程中产生了分歧。张三的家人认为,李四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请求对方赔偿车辆损失、医疗费用等共计20万元。而李四则认为,自己在行驶过程中并未有过错,事故完全是由张三驾驶不当造成的,且张三的家人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拒绝接受。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并共同寻求调委会的调解。
调解过程
调委会接到调解请求后,立即指定了两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分别担任双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的代表。在调解过程中,调委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调解规则进行操作。
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开具调查,了解了事故的经过、原因及责任划分等基本情况,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调解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耐心地进行了法律解答,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看待和处理纠纷。
调解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采取背靠背的方式,逐项商讨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重点关注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努力寻找双方的共同利益点,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经过多轮的调解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四同意赔偿张三车辆损失1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事故纠纷得到了成功调解。
案例分析
本案例是调委会成功调处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整个调解过程充分体现了调委会的高效、公正、权威特点,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共处、保障人民乐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图1
调委会在接到调解请求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对事故经过、原因及责任划分等基本情况有了详细的了解,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调委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沟通协商,注重寻找双方的共同利益点,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调委会在处理本案例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调解规则,体现了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纠纷解决途径。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充分展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后,调委会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公正、权威的交通事故调解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共同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