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如何确定责任及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往往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在调解程序下,虽然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协议,但有时因种种原因,当事人会决定重新立案。对于重新立案的法律程序及操作细节,当事人往往存在诸多疑问。探究交通事故调解后重新立案的法律程序及操作细节,对于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事故调解的法律依据及程序
1.法律依据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调解程序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的纠纷。调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现场调查、交通监控等证据,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2)调解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双方调解的事宜,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调解。
(3)调解过程: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调解协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交通事故调解后重新立案:探究法律程序及操作细节 图1
交通事故调解后重新立案的操作细节
1.重新立案申请
在调解协议书签订后,如一方当事人认为协议内容不明确或者有争议,可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重新认定。
2.重新调查及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应组织重新调查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勘查、现场调查、交通监控等证据,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3.重新立案
经重新认定后,如当事人双方对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重新认定。如当事人对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仍有异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后重新立案,是当事人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了解交通事故调解后重新立案的法律程序及操作细节,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言,依法公正、公正地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道路通行安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