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25条:关键词解析与专利申请指南》

作者:烟客 |

第二十五条u3002

本条是关于专利授权条件的规定。为了能够授权发明人以其独特的技术方案呼吸出新的、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本条对授权条件作如下规定:

新颖性

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即在申请日前,发明没有以任何形式公开过,也没有 any印制材料(包括广告、小册子、报纸、书籍、杂志、照片、幻灯片等)或其他媒体上过。

实用性

发明必须具有实用性,即发明能够应用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去。

非显而易见性

发明必须具有非显而易见性,即不是显而易见地可以得到。

明确详尽

申请文件必须明确详尽,并且公众能够容易地理解。

Inventive Step

发明必须具有 inventive step,也称为“技术方案”,即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发明具有明显的进步,具有实用性并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Industrial Application

发明必须具有工业应用性,即发明必须能够用于工业生产或者能够为工业生产带来实际利益。

Originality

申请文件必须具有原始性,即申请文件必须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抄袭、模仿他人成果或者其他不当行为。

Subsequent Application

如果专利申请被否决,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否决通知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再申请。但是,如果再申请被否决,则申请人不能在 6 个月内再次提出再申请。

Multiple Patents

一个发明可以包含多个独立的技术方案,每个技术方案都可以被授予专利。但是,每个技术方案都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并且不能与其他技术方案相冲突。

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专利授权的条件,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实用性、非显而易见性、明确详尽、inventive step、工业应用性、原始性和Subsequent Application等条件。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请的发明能够为公众带来实际利益,并且发明人的独特技术方案具有明显的进步。

《专利法第25条:关键词解析与专利申请指南》图1

《专利法第25条:关键词解析与专利申请指南》图1

《专利法第25条:关键词解析与专利申请指南》 图2

《专利法第25条:关键词解析与专利申请指南》 图2

在我国专利法律体系中,《专利法》是专利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专利法第25条则是专利法中关于关键词的规定,对于指导专利申请和维护专利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专利法第25条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我国专利法律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

专利法第25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包含两个以上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必须明确、清楚,能够独立地实施。”对于产品的发明,必须包含产品本身、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方案、以及使用该技术方案实现产品技术效果的具体实现方式。对于方法的发明,必须包含方法的技术方案以及使用该技术方案实施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

关键词的解析

在专利申请中,关键词的确定和解析是专利审查的重要环节。关键词是指能够准确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核心词语。关键词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性原则:关键词应当能够明确、清晰地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2)完整性原则:关键词应当能够完整地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3)稳定性原则:关键词应当能够长期稳定地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专利申请指南

在专利申请中,如何正确地确定关键词,以及如何对关键词进行解析,对于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是一些专利申请指南:

(1)充分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在确定关键词时,应当充分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以便能够准确地选择能够描述技术方案的核心词语。

(2)关注技术方案中的关键词:在确定关键词时,应当关注技术方案中的关键词,以便能够选择能够准确描述技术方案的核心词语。

(3)注重关键词的稳定性:在确定关键词时,应当注重关键词的稳定性,以便能够长期稳定地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25条关于关键词的规定,对于指导专利申请和维护专利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专利法第25条的解析,以及专利申请的指南,希望能够为我国专利法律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以促进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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