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

作者:凝沫挽千秋 |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的性质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法律文书,属于行政文书。其作用主要是处理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安全与畅通。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其车辆信息;

2. 事故原因及责任判断;

3. 责任认定和责任分配;

4. 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

5. 调解达成的时间、地点和签字(或盖章)日期。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的制作程序

1. 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并固定现场,收集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

2. 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现场勘查结果,认定事故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 图1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 图1

3. 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判断无争议的,可以签字或者盖章确认《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

4. 交通管理部门将《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寄送给当事人,当事人应在收到书后五日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5. 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之日起,调解书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1.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现场勘查、责任判断等证据,对交通事故处理的一种法律凭证;

2.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

3. 如当事人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

4. 如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内容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调解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5. 如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是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认真对待《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书》,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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