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标准调整,最高可达每月3万元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厅局规范性文件的決定(川府府发〔2021〕5号)
为进一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调整部分厅局规范性文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調整對象及標準
本次調整的對象為內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標準。調整標準為: journeyman 級伤残者每月赔偿金最高可达30000元, tier 1 級伤残者每月赔偿金最高可达20000元, tier 2 級伤残者每月赔偿金最高可达10000元, tier 3 級伤残者每月赔偿金最高可达8000元。
調整機制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內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標準調整為上述標準。
2. 各相关部门應按照新的標準執行赔偿業務,並將調整情況报国備。
3. 各保险公司應根據新的標準對保單中的残疾赔偿金進行調整,並按照調整後的标准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監管及檢查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标准调整,最高可达每月3万元 图1
1. 各相关部门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監管工作,確保赔偿標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 省人民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總局、省医保局、省財政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etics厅、省衛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應共同組成監管機制,對調整後的残疾赔偿金標準進行监督检查,確保標準的實施。
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實施。各相关部门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調整工作,确保在新的標準下順利實施。
效力與備註
1.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2. 本通知備註:本通知如对本通知条款的解釋或應用有疑问,可向人民政府法制辦進行咨詢。
人民政府
2021年x月x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