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要求重新鉴定,如何应对与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要求重新鉴定,如何应对与处理?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发生的因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倾覆、毁坏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有时会涉及到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的处理。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争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事故重新鉴定,以便得出更为准确的。
当交通事故对方要求重新鉴定时,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和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重新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一方认为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争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事故认定调查的作出,应当依据证据确凿、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争议,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应当自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自收到重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制作鉴定书,交申请方。
交通事故对方要求重新鉴定,如何应对与处理? 图1
重新鉴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在进行重新鉴定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重新鉴定申请的提交。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争议,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2. 重新鉴定书的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在进行重新鉴定时,应当制作鉴定书。鉴定书应当包括鉴定依据、鉴定对象、鉴定方法、鉴论等内容。
3. 重新鉴论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在进行重新鉴定时,应当根据证据确凿、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作出重新鉴论。
重新鉴论的效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重新鉴论具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双方应当接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重新鉴论。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重新鉴论存在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重新鉴论予以确认或者撤销。
重新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在进行重新鉴定时,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收取交通事故双方任何费用,包括重新鉴定费用。如果交通事故双方要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进行重新鉴定,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拒绝或者未按期作出重新鉴论,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进行调查。
重新鉴定申请的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存在异议,可以在三十日内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超过三十日未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视为确定。
重新鉴定申请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双方未在三十日内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已发生法律效力,交通事故双方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存在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予以确认或者撤销。
当交通事故对方要求重新鉴定时,我们应当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探讨重新鉴定的申请、程序、效力、费用、期限和法律后果等方面的问题,以便得出更为准确的。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存在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进行调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论或者重新鉴论予以确认或者撤销。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