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

作者:泽畔东篱 |

内蒙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是自治区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道路安全秩序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法规。该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管理,规范赔偿程序,确保当事人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

根据内蒙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包括车辆右侧与行人、非机动车、车辆、动物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车辆与道路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的交通事故。办法所称赔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内蒙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共分为九章,包括:

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法律依据、的原则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事故认定。规定了事故认定的一般原则、事故认定书的出具、事故等级划分等内容。

赔偿责任。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赔偿主体、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等内容。

赔偿程序。规定了赔偿申请、赔偿协商、赔偿调解、赔偿仲裁、赔偿诉讼等程序。

赔偿责任追究。明确了赔偿责任追究的原则、方式和程序。

赔偿争议的协调处理。明确了协调处理赔偿争议的机构和程序。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

附则。规定了办法的施行日期、效力、解释和修订等内容。

内蒙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自治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管理,规范赔偿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道路安全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图1

《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图1

章 总则

条 为了规范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活动,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车辆交通事故、行人交通事故、骑乘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财产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赔偿等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的宗旨是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赔偿责任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事故责任一方依法承担。

第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

(一)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时,驾驶员、骑乘人员、行人或者货物、工具等存在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主要责任:事故发生时,驾驶员、骑乘人员、行人或者货物、工具等部分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三)次要责任:事故发生时,驾驶员、骑乘人员、行人或者货物、工具等无过错,或者过错较小,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四)无责任:事故发生时,驾驶员、骑乘人员、行人或者货物、工具等没有过错,或者过错完全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不承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根据现场调查、现场照片、交通监控录像、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

赔偿方式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一)财产损失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方式可以是修理、更换、赔偿损失等。

(二)人身伤害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三)死亡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四)残疾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

(五)精神损害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第九条 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损失程度、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 赔偿义务人可以与被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程序分为协商赔偿和诉讼赔偿。赔偿义务人应当与被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并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赔偿协议应当包括以下赔偿金额、赔偿方式、赔偿期限、被侵权人的放弃赔偿权利声明等。

第十三条 赔偿协议应当由赔偿义务人和被侵权人各执一份。赔偿协议生效后,赔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按照协议约定放弃或者接受赔偿。

第十四条 赔偿程序的期限,自赔偿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赔偿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 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赔偿责任,及时足额赔偿被侵权人损失。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赔偿责任得到依法、公正、公开的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不依法履行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 图2

《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 图2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协商无果的,可以由的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附则

第二十一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章 办法的修改、废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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