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律师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
交通肇事律师委托协议书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目标,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交通肇事案件律师达成如下协议:
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交通肇事案件(以下简称“案件”)需要,委托乙方担任其代理人,行使甲方在案件中的诉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代表甲方参加诉讼、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提起诉讼、证据保全、提起执行程序等。
第二条 委托权限
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代表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权限:
(一)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二)制定诉讼策略;
(三)代表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包括出庭、发言、质证、辩论等;
(四)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争取甲方利益;
(五)提起诉讼、证据保全、提起执行程序等。
第三条 委托期限
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和解或者判决生效之日止。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元,甲方应在案件和解或者判决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 甲方应支付乙方合理的差旅费用。
第五条 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在委托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第六条 解约
1. 双方经协商后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2. 解除协议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已委托事务的相关事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请在签署前征求法律人士的意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