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法条解读:如何依法处理肇事逃逸案件
法条依据
交通肇事逃逸法条解读:如何依法处理肇事逃逸案件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三十三条规定:“道路上的一切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条解读
(一)逃逸行为的表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包括以下行为:
1.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
2.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逃离事故现场的;
3.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将车辆 driven out of the scene of the accident, or abandon the vehicle at an unknown location.
(二)逃逸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三十三条规定,逃逸构成刑事犯罪。对于逃逸者,可以根据其逃逸的情节和后果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逃逸者逃逸时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逃逸者逃逸时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者逃逸时造成多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逃逸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逃逸者应当承担因逃逸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逃逸者逃逸时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逃逸者还需要承担交通违法罚款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处理方法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