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与对比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是我国刑法中关于交通犯罪的两个重要罪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问题日益严重,两类罪名也呈现出日益增加的趋势。为了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罪名,对它们进行详细的区分与对比。
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由于行为人的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2.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3.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4.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5. 在道路上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严重超过额定载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6.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与对比 图1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由于行为人的过错,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2. 违反交通法规,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 在道路上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严重超过额定载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5.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区分与对比
(一)主观方面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由于行为人的过错,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仍然进行驾驶。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从而导致发生事故。
(二)客观方面
危险驾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法规,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严重超过额定载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行为。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法规,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行为。
(三)后果方面
危险驾驶罪的程度较轻,一般只对行为人造成处罚,而不涉及对受害人的赔偿。交通肇事罪则是对受害人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损害,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在主观、客观和后果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的过错,而交通肇事罪则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的过失。在实践中,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区分两类罪名,并依法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国的交通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