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杭与城条款是什么?法律解析及应对策略

作者:北巷栀酒 |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环节中,往往会在合同或文件中设立一些对消费者极不公平的条款。这些条款被统称为“条款”。杭与城作为国内知名的房地产企业,在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物业管理协议中设置了多项涉嫌不合理的条款,引发了社会公众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从法律角度深入解析杭与城的“条款”,并探讨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

杭与城条款是什么?法律解析及应对策略 图1

杭与城条款是什么?法律解析及应对策略 图1

条款

条款,这一术语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屡见不鲜。条款是指一些企业在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中单方面制定的不公平、不合理且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剥夺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其本质是一种典型的不平等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五百零六条规定,任何格式条款都必须公平合理,并应当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若未尽到提示义务或内容明显不公平,则此类条款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具体而言,条款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 加重消费者责任:要求消费者承担本来属于商家的责任。

2. 减轻企业自身责任:通过格式条款免除企业应负的法定义务。

3. 限制消费者权利:剥夺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4. 不合理收费:擅自设立未明示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杭与城条款的主要表现形式

杭与城作为一家全国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后续物业管理协议中设置了多项争议性条款,涉嫌构成“条款”。

1. 格式条款显失公平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杭与城往往会在其制定的合同文本中设置一些明显不利于购房者的内容。要求购房者在收房时必须一次性支付全部物业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交房手续。这种条款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属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

2. 单方面扩大企业免责范围

合同中一些条款试图将本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转嫁给购房者。在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时,杭与城经常设置“购房者需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的条款,以此推卸部分责任。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

3. 服务收费不透明

在物业管理协议中,杭与城经常擅自设立一些未明示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增加“智能门禁系统维护费”、“公共区域清洁费用分摊”等名目。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是条款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

4. 限制消费者选择权

杭与城在与其装修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利益驱动下,往往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限制购房者自由选择权的条款。要求购房者必须使用其指定的装修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否则将影响房屋质量评估结果或物业服务质量。

杭与城条款是什么?法律解析及应对策略 图2

杭与城条款是什么?法律解析及应对策略 图2

法律分析

针对杭与城涉嫌“条款”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现行法律法规来进行逐一审视和评价。

1. 合同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设定权利义务关系。若条款内容显著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则有违公平原则。

2. 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五百零六条对格式条款的效力作出了明确规定:

- 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如果房地产企业未能明确提示或说明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购房者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

- 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任何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自身责任的内容都会被认定为条款而归于无效。

- 违背公序良俗:若项条款明显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则可以直接判定其无效。

3. 公平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法院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逐渐加强了对条款的审查力度。在购房者起诉杭与城要求确认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案件中,只要能够证明相关条款存在显失公平情形,法院往往会支持原告的主张。

4. 消费者权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若房地产企业的条款剥夺或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该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底线。

应对策略

鉴于杭与城在商品房买卖和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条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1. 完善合同制度,保障公平交易

房地产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格式合避免设置不合理条款。合同内容应做到公平合理,并通过显著方式提示购房者注意其中的权利义务规定。

2. 加强法律合规管理

杭与城的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对所有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每一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并接受得起司法检验。企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定期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培训。

3. 建立有效投诉处理机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有效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解决业主在购房及居住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避免因小失大激化矛盾。

4. 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

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可以对杭与城的条款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鼓励购房者通过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条款”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杭与城存在的格式合同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我们相信,在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下,“条款”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最终实现“买卖双方利益平衡,企业社会责任到位”的目标。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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