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刑法中的对立学说|法律争议与实务探讨

作者:凝沫挽千秋 |

在中国刑法理论研究中,“对立学说”是一个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命题。它主要指在法律规定模糊或存在多种解读可能的情况下,学者们对同一法律条文或法律问题所持的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观点和论述。这种对立不仅是法学研究的内在特征,也是推动法律进步的重要动力。

对立学说的基本内涵

1. 对立现象的表现形式

在中国刑法理论发展过程中,对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刑法中的对立学说|法律争议与实务探讨 图1

刑法中的对立学说|法律争议与实务探讨 图1

(1)立法与司法的冲突;

(2)政策导向与法治原则的矛盾;

(3)不同学者之间观点的针锋相对。

2. 主要争议领域

具体包括以下十大类问题:

(1)共同犯罪中的过失共犯 vs 所有共同行为人均应负刑事责任;

(2)特殊侵入罪 vs 人权保护界限;

(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范围界定;

(4)宽严相济政策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协调;

(5)附条件介入模式的合法性与边界;

(6)法律条文中"等外条款"的适用标准;

(7)新类型犯罪的认定难题;

(8)网络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争议;

(9)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判定;

(10)非传统性犯罪定性的理论差异。

3. 对立存在的必然性

这种对立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多样诉求。正是因为不同观点之间存在分歧,才为法律发展留出了空间和动力。

对立学说在具体实务中的体现

1.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中的争议焦点

(1)"传染病范围"的界定;

- 全部扩充说:主张将所有类型传染病均纳入惩治范围;

- 有限扩充说:仅限甲类或特定危害等级的传染疾病;

- 行政法角度说:采纳行政机关的具体决定;

(2)附条件启动模式的实践难点

A. 条件设置的模糊性影响法律统一适用;

B. 执法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的风险;

C. 系统衔接不畅带来的司法困惑。

2. 刑法特殊介入模式的理论设计

(1)刑事立法介入必要条件研究:

- 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

- 公共利益维护的紧迫性;

(2)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协调:

A. 利害权衡标准的客观化与主观化冲突;

B. 特殊手段运用的人性化边界划定;

3. 治理模式现代化路径选择

(1)理论层面:构建系统综合评价体系;

(2)实践层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3)制度层面:完善法律适用指南。

对立学说的解决思路

1. 坚持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

针对现实问题,运用实证分析,注重比较研究。

2. 完善理论框架

在既有的法律体系内寻求平衡点,通过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实现各方诉求的最大公约数。

3. 强化制度供给

推动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完善,为解决对立矛盾提供更多的规范依据和操作指引。

未来研究展望

1. 研究方向深化:

(1)微观层面:加强对具体法律条文和案例的研究;

(2)宏观层面:关注刑法理论体系的整体建构;

2. 方法论创新:

刑法中的对立学说|法律争议与实务探讨 图2

刑法中的对立学说|法律争议与实务探讨 图2

(1)跨学科融合,借鉴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方法;

(2)大数据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实证分析;

3. 实务与学术联动:

建立更有效的沟通机制,推动研究成果在实务中的转化应用。

对立学说是刑法理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它促使学者们更加深入地思考法律问题的本质和边界,也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解决方案。面对未来复变的法律环境,我们需要继续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在对立中寻求共识,在争议中推进法治进程。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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