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判断及判决书

作者:浅月流歌 |

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9月10日 15:00

事故发生地点:G109国道与S259 radiator road交叉口

当事人信息:

交通事故责任判断及判决书 图1

交通事故责任判断及判决书 图1

甲方: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年龄:35岁

驾驶证号:A123456789

:13812345678

车辆型号:奥迪A6

车牌号:京A12345

保险:中国保险

乙方:

姓名:李四

性别:女

年龄:28岁

驾驶证号:B987654321

:13987654321

车辆型号:本田雅阁

车牌号:京B54321

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事故经过:

2021年9月10日15:00,张三驾驶奥迪A6沿G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G109国道与S259 radiator road交叉口时,与从北向南行驶的李四驾驶的本田雅阁发生碰撞。经现场勘查,张三行驶过程中已通过绿灯,李四未能在黄灯亮起时通过交叉口。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受伤,双方车辆各自受损。

责任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本inespectacle认为,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乙方驾驶员李四。具体理由如下:

1. 乙方驾驶员李四未能在黄灯亮起时通过交叉口,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遵守信号灯指示。

2. 甲方驾驶员张三在行驶过程中已遵守信号灯指示,并通过绿灯行驶,行为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本次事故的责任判断为:乙方驾驶员李四承担主要责任,甲方驾驶员张三承担次要责任。

判决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本inespectacle作出如下判决:

1. 乙方驾驶员李四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应赔偿甲方驾驶员张三车辆损失人民币20000元;

2. 甲方驾驶员张三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应赔偿乙方驾驶员李四车辆损失人民币10000元。

本次事故的判决已经生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判决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inespectacle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遵守信号灯指示,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判决。

交通事故责任判断及判决书

日期:2021年9月30日

判决人:XXX

:123456789

联系:XXX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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