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适用的规定
关于交通肇事罪适用的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适用的规定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处罚
1.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交通肇事罪适用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三十三条至百三十五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事项
1. 对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形态,包括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适用的规定 图1
2. 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犯罪的性质、犯罪的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严格依法处罚。
3. 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预防和处理,应当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完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水平,有效预防交通肇事罪的发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