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作者:蛰伏半世情 |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气污染问题日益成为威胁公共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环境问题。南通市作为我国东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工业城市,长期以来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挑战。为此,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通过了《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南通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主要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活动进行规范,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大气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条例规定了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要求,强化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对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等不同污染源提出了具体防治措施。条例还强调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并要求企业在项目立项阶段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2022年的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市人大环保工委就针对某化工企业的超标排放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监督职责。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图1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图1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法律框架与实施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其制定和实施严格遵循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以下是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情况:

(一)明确了政府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南通市政府是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人。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实施方案。政府还应定期向市人大会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及成效。

在20年,南通市政府制定了《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通过实施这一方案,该市的PM?.?浓度较2015年下降了约20%,取得了显着成效。

(二)强化企业责任

作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核心主体之一。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不得超过排污标准排放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为监督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每年都会对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并对超标排放行为实施严厉处罚。2021年某建材公司因拒不整改氮氧化物超标排放问题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被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

(三)加强公众参与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努力,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可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

南通市通过建立“环保啄木鸟”志愿者队伍、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在2022年,市民举报的环境污染线索数量较上年了30%,有效推动了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图2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图2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创新与实践

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展现了诸多创新性特点,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以下是该条例在实践中的一些亮点:

(一)注重科技手段的应用

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并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

南通市积极推动“智慧环保”建设,在重点工业企业安装监测系统,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污染趋势。这一做法显着提升了环境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探索区域协同治理

大气污染往往具有跨区域性,单纯依靠地方立法难以实现有效防控。为此,《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该市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共同应对跨界污染问题。

南通市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统一监测标准、联合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2021年,南通与苏州、无锡等城市开展了跨区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三)强化经济手段激励

为引导企业和个人主动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条例还创新性地引入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企业可以将未使用的排污指标出售给需求企业,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高污染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让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南通市实施中的挑战与对策

尽管《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部分企业对环保法规的遵守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这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

为应对这一问题,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行动,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2021年开展的“清风行动”中,该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0余起,罚款金额超过80万元。

(二)公众参与度需进一步提升

尽管条例明确规定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许多市民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

为解决这一问题,南通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活动中,该市组织了50余场专题讲座和志愿服务活动,吸引了数万名市民参与。

(三)区域协作机制待完善

尽管南通市在跨区域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来看,区域协作机制仍不够健全。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并建立更加高效的联合治理机制。

《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该市人大会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担当,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治污之路。通过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公众参与以及加强区域协作,南通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我们期待南通市能够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并为全国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以上是关于《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主要内容,后续还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展进行补充完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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