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络谣言与我国刑法的规制路径|网络谣言治理|刑法适用

作者:轻情倾城 |

我国《刑法》对于网络谣言的规制并非直接以“无端造谣”为罪名,而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罪名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这种规制体现了立法机关对于网络空间秩序维护的关注,以及对公民信息权利和网络安全的保护。

网络谣言的法律定义与特征

网络谣言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中传播的不真实信息,通常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特征:

1. 内容虚构性:网络谣言的核心是“假”,即信息本身缺乏事实依据。

网络谣言与我国刑法的规制路径|网络谣言治理|刑法适用 图1

网络谣言与我国刑法的规制路径|网络谣言治理|刑法适用 图1

2. 传播扩散性: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和即时性,谣言可以快速传播,影响范围广泛。

3. 社会危害性:谣言可能引发公众恐慌、损害他人名誉、破坏社会稳定。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构成诽谤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对“网络侮辱与诽谤”的有关规定,将网络空间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

网络谣言的刑事规制路径

1. 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

- 该条款专门针对证券、期货交易领域的虚假信行规制。

- 行为特征:行为人故意编造且传播涉及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

2.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1条)

- 法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 典型案例:张三因与某科技公司竞争关系,在网络平台发布该公司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信息,最终被认定构成此罪。

网络谣言与我国刑法的规制路径|网络谣言治理|刑法适用 图2

网络谣言与我国刑法的规制路径|网络谣言治理|刑法适用 图2

3.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5条)

- 行为特征: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 案例分析:李四利用自身影响力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利好某金融产品的消息,诱导投资者进行交易,从中牟利,构成非法经营罪。

4.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

- 法条规定:在信息网络上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多次发送侮辱、诽谤信息,情节恶劣的。

- 司法实践:王五因对某政府官员不满,在网络论坛上发布不实信息,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

网络谣言的司法适用难点

1. "明知与否"的认定问题

- 网络空间中,普通网民往往难以判断信息真伪,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 实务操作:通过行为人发布的语气、措辞、行为目的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 法条竞合与罪名选择问题

- 同一行为可能触犯多个罪名,诽谤和寻衅滋事可能存在竞合关系。

- 解决路径:法院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最合适的罪名。

3. 证据收集难度大

- 网络信息具有易篡改、难固定的特点,增加了司法取证的难度。

- 解决方案:建议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行为进行全程记录,保存相关数据信息。

完善网络谣言治理的建议

1. 加强平台主体责任

- 要求社交平台建立完善的辟谣机制和内容审核制度。

- 建议参考国外经验,设立“事实核查”专门岗位。

2. 健全法律体系

- 针对网络谣言的特点,制定专项法律文件,细化相关罪名适用标准。

- 完善配套法规,理清公私法界限。

3. 强化司法协作

- 司法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统一的证据认定标准。

- 探索新型案件审理模式,提高审判效率。

4. 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 通过普法宣传提高网民的信息甄别能力。

- 鼓励网络平台设立"谣言举报"通道,构建全民参与的治理机制。

network谣言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法律层面上,既要严格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在技术层面,要不断优化信息传播环境;在社会层面,需培养理性客观的网络素养。唯有多方协作,才能实现网络空间的清朗目标。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交通事故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